外公去世后,孙子有权继承外公的遗产吗

外公有一套三居室,外婆去世后,外公一直自己单过。前两年,小孙子结婚。由于婚后没有房子,所以就一直和外公生活在一起。外公有三个子女,他们都很孝顺。外公去世后,孙子理应是外公房产的第一继承人吗?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根据国家的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继承的范围实际上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祖父母。如果爷爷留下有效遗嘱让孙子继承,孙子才可以继承。如果孙子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或者在爷爷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去世,爷爷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或转继承。
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明确母亲没有继承权,其次如果父亲放弃继承权,如果爷爷还有其他子女。由其自己继承。法定继承中只要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的话,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孙子孙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人。 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 1、代位继承,若外公在世,而母亲先予外公去世的,则外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2、若此外孙子、孙女属于依靠外公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遗赠抚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首先,孙子孙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人。
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
1、代位继承,若外公在世,而母亲先予外公去世的,则外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2、若此外孙子、孙女属于依靠外公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3、对于外公承担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外孙子、孙女,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1、法定继承中只要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的话,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4、《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继承人的身份是: 死者的 父母、妻子、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22
不是,外公去世了,他的子女是他的继承人,只有孙子的母亲比他外公早去世,孙子才能代位继承他母亲那一份.
第4个回答  2009-08-23
当然不行了,他还有子女呢!法律上是应该给子女分配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