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母亲77岁了,丧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二款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这位母亲主要生活来源是退休金,她丈夫去世了,她还有三个儿子,能属于孤寡老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