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周末(小学假期中,并为周末)我们去某小学的操场踢球,一个人过来要收场地费,我们要求他出示证件和相关收费证明,他说没有.然后我们就没理他,继续踢.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警察,没有带帽子,开的是警车,也没有出示证件,与那个要钱的人颇为熟悉,他们寒喧几句后要求我们离开,说是学校不让在这里踢球,而这个学校几乎每个周末都有人在这里踢比赛,原因是给了那个要收场地费的人钱.
我的问题是如果学校租这场地,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发票,当我们要求正当发票的时候,却被告知不租了.这样的问题,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反应比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