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

如题所述

耕地等别划分标准如下:1-4等为优等地、5-8等为高等地、9-12等为中等地、13-15等为低等地。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我国耕地评定为15个质量等别。

耕地等别划分为15个质量等别。通过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中国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质量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耕地质量指耕地的质量内容包括耕地用于一定的农作物栽培时,耕地对农作物的适宜性、生物生产力的大小(耕地地力)、耕地利用后经济效益的多少和耕地环境是否被污染四个方面。

土地评估方法有哪些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3、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
4、剩余法,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5、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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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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