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怀孕了能休产假呢

如题所述

合同到期而女职工怀孕时,她仍然有权利休产假,并且合同应自动顺延至产假结束。
当合同到期而女职工怀孕时,她是有权利休产假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这些权益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
首先,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即使合同到期,如果女职工处于怀孕或产假期间,合同应自动顺延至其产假结束。因此,女职工在合同到期后仍然可以依法享有产假。
其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与在岗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女职工提供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生育保险待遇等。
同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还可以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如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这些待遇的享受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女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并享受相关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如提前向用人单位报备、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此外,如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
合同到期而女职工怀孕时,她仍然有权利休产假,并且合同应自动顺延至产假结束。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与在岗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并可以依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在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应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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