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安居落户办理在哪办

如题所述

在西安各区县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办理
1、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长安街24号、029-86750725
2、高陵区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029-86759785
3、未央区
未央区未央路80号五楼政务服务中心、029-86757844
4、站前分局
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236号、029-86753550
5、高新区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六路与丈八西路十字西南角丈八路派出所户籍室、029-86753982
6、新城区
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51号、029-86752433
7、灞桥区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正街向阳北路向阳小区三区院内、029-83601234
8、临潼区
西安市临潼区南大街59号、029-86758557
9、雁塔区
雁塔区翠华路333号公安雁塔分局户政大厅、029-86772123
10、莲湖区
莲湖区大土门20号莲湖区市民中心1楼大厅、029-86752868
点击查看:西安各区县户政大队地址及电话
拓展阅读:西安安居落户办理须知
1、2017年8月21日以后,省内迁移实现一站式。按省厅要求,拟迁移人如在原籍是户主,需在原籍先变更户主关系,除整户迁移外,户主不能在省内一站式迁移。
2、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
3、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
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点击查看:西安安居落户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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