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3

如题所述

山东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3如下:

1、滨州市: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监管

为切实做好当前至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2、菏泽市:全区域禁燃

菏泽市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菏泽市全区域禁燃禁放时间:2023年1月13日00:00至2月22日24:00。但郓城县暂未具体划分禁燃区域。

3、邹城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东起京台高速向西-尚崇线-山东襄桓机电-北外环-金山大道-新北外环,西接双大路,南接北宿大街-向东至岚济路-宝泉庄村-樊家岭村-京台高速以内的区域。任何时段在禁止燃放区域内违规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4、泰安市:多地发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

泰山风景名胜区全域内(含城镇、农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肥城市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城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公路、西至孙牛路、北至泰肥铁路线合围区域内,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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