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又可以称为应急计划,是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针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控制与救援行动。
在出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当实际的灾害情况满足预案中给出的启动条件时,应急预案才可以启动。
国家的总体应急预案中对于启动的规定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这个规定就相对原则性,而有些具体的预案可能会规定得非常细致。例如,“在24小时内的降雨超过45毫米时,启动城市排水应急预案”,或“降水量超过每小时20毫米,即启动城区道路排水应急预案”。
目的和意义
应急预案的目的是:通过安全设计、维护、实施、检查等各种措施来预防风险,但决不可能确保万无一失,因此,必须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方法如紧急措施。
事故应急系统是指事前编制的应急计划,充分利用一切机会和力量,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及将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
应急预案的依据和目的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求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