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勇坚主要经历

如题所述


戴勇坚
戴勇坚,湖南岳阳人,高级(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中南政法学院本科,湘潭大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文名:戴勇坚
别名:无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湖南岳阳
出生日期:1969年8月29日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湘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信仰:无
主要成就: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
被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0年全国优秀律师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湖南地产十大创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被国务院评为国务院清欠工作督查组组员
代表作品: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
代表作品:《法律谈判的理论、策略和技巧》(如何当好调解员系列丛书)
人物简介
戴勇坚,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一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房地产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创通商务谈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律谈判专家
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教育背景
中南政法学院本科
湘潭大学硕士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
专业特长: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点睛网络律师学院高级培训师
湘潭大学建筑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
第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
湖南省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湖南省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常委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理事长
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执行总裁
建设部中国房地产报特约记者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非诉纠纷解决(ADR)中心业务专家
湖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社会荣誉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湖南地产十大创新人物”
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
被中国建设报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被国务院评为国务院清欠工作督查组组员
被湖南省工商联不动产业商会评为“湖南房地产魅力人物”
被湖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4部门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
被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评为“湖南省直优秀青年”
被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长沙房地产创新人物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被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8—2010年全国优秀律师”
戴勇坚律师,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法律服务,尤其在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公司治理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戴勇坚律师打破传统的“年度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采取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非诉讼为主、诉讼为辅”的模式,以“预防在先,超前服务”、“服务与项目同期”的原则,注重事先参与,避免纠纷;率先在湖南省内律所组织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倡导团队服务,并在湖南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中开拓建筑、房地产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的创新理念,把专业法律服务渗透到项目建设、开发经营中的各个环节。其投资创办的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湖南新农村土地法律网、中国公用事业与基础设施法律网、《地产律师》,在律师领域影响极大。
戴勇坚律师曾参加世界谈判大师美国罗杰·道森主讲的优势谈判培训,并在美国接受麻萨诸塞州大学和麻萨诸塞州法官协会组织的ADR调解培训,并有多年的商务谈判、策划、调解实战经验,擅长在多元制纠纷解决机制中通过非诉方式(ADR)解决争端。
学术成果
1、2001年在由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协会出版的《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了名为《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第2款的商榷》、《按揭担保引起的诉讼》、《拆迁安置中国家权利与个人权利的平衡》的文章;
2、2001年在由中国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湖南购房指南》中发表了名为《房地产法律知识问答》的文章;
3、2001年在由中国房地产报出版的《中国房地产报》中发表了《阳光操作——土地出让中开发商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文章;
4、2002年参与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大型研讨会中的《中国短期内能否出现著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的辩论赛;
5、2002年至今在三湘都市报开设“戴勇坚房地产律师信箱”发表近130多篇文章;
6、2003年在《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的论文》中发表了《从寻求优势到赢得优势》一文;
7、2003年在三湘都市报社出版的《三湘都市报》中发表了《“七种武器”对付购楼风险》的文章;
8、2004年8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2004年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中发表《开发企业在商业地产投资中的法律风险探析》一文,获得“优秀奖”;
9、2005年7月,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第七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国法律实务研讨会”中发表的《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被强制执行吗——由湖南拍卖划拨土地一案引发的法律思考》一文作为优秀论文被刊登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律师文摘》2005年第五辑;
10、2005年,参与编辑《湖南购房指南》等书;
11、2006年,主编《房地产交易》一书。2007年1月,该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发行,深受广大读者好评;
12、2006年,在《中国律师》上发表《网络律师:法律服务的未来领袖》,引起广泛反响;
13、2006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解读》;
14、2006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信贷、税收、土地新政齐出台,开发商如何应对——解读房产新政》;
15、2006年在《民商法律实务》上发表《论开发商和建筑商利益之冲突与平衡》;
16、2006年,为湖南省政府《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制定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言,并被立法采纳;
17、2007年在《湖南房地产》杂志上发表《以节能促和谐,为科学发展再添利器——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
18、2008年,与周志芳博士共同创作的《长株潭城市群背景下的轨道交通立法初探》,在业界了产生很大反响;
19、2009年,与周志芳律师合著《长株潭城市群农村土地入股安置模式研究》一文,再次获得第六届长株潭经济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载入《长株潭城市群蓝皮书2009》;
20、2009年,在第八届律师论坛中,由戴勇坚律师牵头、史锴协助的《论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一文,以及戴勇坚律师和谭艳辉律师合著的《建设项目中BT方式与带资承包方式的相关问题探析》分别载入《民商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和《建设工程不动产律师实务》第4辑中;
21、2009年,在“第六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暨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2009年年会”上,戴勇坚律师和周志芳律师发表了《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探讨》一文;
22、2009年,撰写的论文《论农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建设项目中BT方式与带资承包方式的相关问题探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侵权责任探讨》分别被载入《民商专业律师实务》第4辑和《建设工程不动产律师实务》第4辑、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论文集中;
23、出版《法律谈判的理论、策略和技巧》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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