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事业单位。医保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编制及管理、支付、稽核工作。
(二)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及资金的结算、支付工作。
(三)负责本统筹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医疗费用复审、结算及就医管理工作。
(五)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以及非统筹区参保人在本市就医医疗费用代办结算、就医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进行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及医疗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驻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记账医疗费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