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3年民办教师能否算工龄?

如题所述

应该能算工龄。因为那时上课和正式教师在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重担在民请教师肩上,冬季取暖费,正式的有,民请的没有,只是工资不同,他们一年,我们也一年,他们有工龄又有教龄,我们更重的工作,必定能算工龄,也能算教龄的。谢谢!

民师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期的产物。那个时候,农村中小学生源逐年增加,而国家教师更新替补又跟不上,为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面向 社会 选聘一些 社会 青年去学校任教。其待遇由所在村统筹,国家适当补贴,所以称为“民办教师”。

七十年代末,为了解决民办教师的工作性质问题,国家每年都要从师范院校划拨一定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民师进修学习,待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后,直接分配为公办教师。也有部分民师不需进修,直接转正的。

国家教育部明文规定,民师转正后,担任民师的时间一并算作工龄。但中途在师范进修的时间不算(中师)。

1983年至1993年的民办教师能否算工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你在1993年转为公办教师,那算工龄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如果你在这期间被招录为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1993年之后,你从民办教师岗位退出回家种地了,那么对不起,也就是没有什么工龄可言。

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认定,国家教委在1986年11月13日,专门对湖北省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请示有一个复函,即《关于民办教师工龄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根据该复函的精神,民办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单位以上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是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家教委的这个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认定的文件,其实和原《劳动和 社会 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即劳社厅函(2002)323号规定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根据该复函精神,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 社会 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 社会 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上述两个文件都是以复函的方式答复地方有关部门的问题,都是工龄的计算问题。1983年到1993年的民办教师,当时的民办教师,其实也具有临时工的性质,作为国有企业招收的临时工,如果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龄,只要是本被本单位招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其临时工的工龄可与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前的工龄连续计算,也就是在养老保险缴费以后,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当了10年的民办教师,按照国家教委的规定,只要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那这10年民办教师的工龄就可以计算国家正式的工龄,就可以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

如果你只是在1983年到1993年期间从事民办教师的工作,并没有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那你这个工龄就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工龄,只能按照当地有关民办教师的生活补助的政策,或是对民办教师辞退的政策,享受相关的生活补助待遇,即使你在这之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了养老保险,或是到其他企业上班,在用人单位缴纳了养老保险,你1983年到1993年之间从事民办教师的工龄,由于没有被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所以也是不能计算工龄或是视同缴费年限的。

综上所述,你在1983年到1993年之间担任民办教师,如果后来被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那么这10年民办教师的工龄要计算为国家正式工龄,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如果没有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则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也无法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

国大事杂,和平反一样,现应国家统一回答,统一解决一下,让所有为国家和人民做过不同贡献的人,统一享受一下国强民富的开放成果吧!为了公平可按贡献大小解决吧!

算不算国家说了算

我认为:民办教师只要能转正,他的教龄都算工龄的。如果转不了正,这个工龄没有多大的实在意义。

我有个娃张的同学1982初中毕业后就回村里代课,当时每月三十多元工资,一直代到1991年,民师实行转工办正式老师,他参加考试后转正,当时一齐转证的民办教师有十多人,因为以前各村有一个民办。而乡镇中心校有很多个代课教师,只要纳入了正式民师的,都通过内部考试,然后去培训一段时间进行转正。

凡转正后的老师,都属编制内的正式教师,他们的工龄都从代课是开始。就是教龄全计算为工龄了。

当年的民办教师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式民办教师,一种是临时请代课教师,正式民师是当时乡中心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的,是真正的民办教师,由乡中心校自主请的是代课老师,民办教师转正后,代课教师是转不了正的,这群人的工龄怎么办呢?

我知道当时的处理方式是自已充许买社保。不买社保的,国家每一年解决一个月的工资。

我有一个兄弟代课十四年,补了他十四年每年一个月的的工资,这样解决工龄问题。处理时间大约是2005年。

具体处理方法是由乡镇中心校对全乡代过课的老师给予清理登记,报县教育局后统一发放,每一年算一个月,一个月统一补130元。

在处理民师时,45岁以下的,一律转正,考试是个形式,年龄大了的和快到退休的这种怎么办呢?

如果愿意交社保的,就自已交几年社保,退休时按视同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不你交社保的按以上方法处理,每教一年发一个月130元钱。很多人当时不懂社保,加上农村人经济困难,不愿买社保,如今后悔得很。

我小学时的老师是个女教师,处理民师政策来时,她到了退休年龄,三十多年教龄,国家按企业退休人员来为她办理退休。现81岁了,每月可领3200多元。

这是处理民办教师快到或己到退休年龄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钱虽然拿得不很高,但老师说够生活了就算了。

民办教师们教龄的处理各地不同,基本是各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但是,无论在什么地,只要后来转了正,成了正式教师,他们的民顺教龄全部是纳入了工龄来计笪工资的。你1983年至1993年的民办教师如果后来转成了正式教师,就会算教龄或说工龄的。

应该算


83至93年民办教师,如果转正的话,你还继续从事教育工作,那么以前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时间就可以算教龄和工龄。

我们国家从70年代起就招收了一批民办教师,这些民办教师不算国家的正式教师,也没有在教师的编制以内。当时招收的民办老师,国家也没有向他们发放一分生活补贴。所在的大队,每月为他们发放十五元生活补贴,他们向生产队交五元,记工分分口粮。

80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些民办老师家庭也分得了承包地,他们白天在学校上课,下午回承包地干农活,晚上又回到学校,批改作业。虽然工作很辛苦,但他们很热爱自己的职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赖得住寂寞,守得住宁静,忍得住清贫。用自己丰富的知识,为培养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84年以后,一些民办老师因为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纷纷被辞职,辞职后,国家也没有向他们发放一分生活补贴。93年后,国家对在岗的民办老师通过考试,统统转为正式教师。

后来国家还由于教师缺乏,相继都招聘了一些民办教师,2016年我所在的地区对这些民办老师通过考察和考试,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以前是民办老师,如果转正后你继续在教育岗位上工作,那么以前的民办教师工龄也算工龄和教领,工资也相应的提高。

而国家对辞退的民办老师没有发放生活补贴,现在他们年龄已经达到六七十岁了。希望国家采取具体措施,为他们发放养老金,让他们晚年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民办教师教龄,转成正式教师时,都计算成工龄了,如今转行的,就不给算作工龄了。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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