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是合理的要求吗?

如题所述

员工拒绝加班,是合理的要求吗?

员工有权利决然加班。公司安排加班是必须与员工商议的,由于加班需占有员工的休息日,仅有在员工自行的情形才可以安排加班。假如员工不同意,公司没有权利强制规定员工加班。休息权是法定的支配权,所有人非依法定程序流程不可剥夺。

大家发觉在工作目标紧的情形下,有的用人单位可以说成逼迫员工加班,但总会有员工会出现不方便的情况下,这样的事情下就要想回绝企业的加班规定。那从法律法规视角剖析的话,员工有权利回绝加班规定吗?详尽信息请追随律图我一起在下文中开展认识吧。

员工有权利回绝加班规定吗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超出规范工作时间工作中,称之为加班加一点。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增加工作时间,最先一定是因为生产运营必须,次之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商议,用人单位不可逼迫劳动者加班,换句话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利回绝。此外,增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不是随便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钟头,因独特因素必须延长性事件的,在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时间不能超过3钟头,可是每一个月不能超过36钟头。

但用人单位增加工作时间是因为以下状况,劳动者不可回绝:一是产生洪涝灾害、安全事故或因别的缘故,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资金安全,必须应急解决的;二是生产设备、道路运输路线、公用设施产生常见故障,危害生产制造和群众权益,务必立即维修。

孕期7个月以上与在喂奶没满1岁的宝宝期内的女红一切状况下都可以回绝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理应严格遵守劳动定额规范,不可强制或是变相逼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国家相关要求向劳动者付款加班费。

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加班

员工全年度月均值工作中日数和工作时间各自调节为20.92天宇167.4钟头。推行综合性测算工作时间的,假如月均值工作中日数超出20.92天,或是月均值工作时间超出167.4钟头的,应当视作加一点,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1款付款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薪水。

依据《劳动法》中的要求,实际上员工有权利回绝加班,而且企业不可以由于员工的回绝就扣其薪水,更为不可以为此为托词消除与其说的劳动合同书。但是在一些非常独特的情形下,法律法规上边也是不允许员工回绝企业加班规定的。如果你在这方面也有疑惑的话,请立即拨打电话咨询大家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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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08
我认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有规定,在正常上班期间,如果工作内容没有完成的话是需要加班,而这个时候员工加班是非常正常的,而如果没有这个规定,还经常让员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那就是不合理的,员工拒绝加班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第2个回答  2022-01-08
是的,因为加班本来就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内,所以员工有权拒绝,如果要求加班的话,需要额外支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22-01-08
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员工已经完成他份内的工作,而且已经到下班时间了,员工是可以拒绝加班的。
第4个回答  2022-01-08
是合理的要求,因为现在根据劳动法规定是可以不加班的,加班的话要有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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