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家庭有哪些待遇

如题所述

对男年龄45周岁以下、女年龄40周岁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合同后,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15年保险期限内按比例给予补助。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父母,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一、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1、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2、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
3、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4、落实扶助所需资金,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公益金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捐赠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民政局特困户怎么补助
1、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3、失能老人救助: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高领老人救助政策: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三、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
2、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2021年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
第四条 特别奖励扶助制度。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特别奖励扶助制度,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由政府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纳入民政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对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按每人每月700元发放;已享受失独家庭养老金待遇的对象,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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