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制合同工是正式职工吗

如题所述

是的。全民劳动合同制是属于正式职工的;建国后,当时的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即国营(后改称国有)和集体企业,相当于按企业的产权结构来划分同制是指企业的用工形式,全称应是合同制职工,大概是80年代出现的吧,是在用工形式改革时提出的,以区别于当时所谓的正式职工,在区别职工身份时用的,待遇没有多大差别。
所谓“全民”,是指对国有企业在前些年的称谓,现在一般都是称做“国企”。“在编制”这词应该是政府机关的事,即由国家财产开支的工作人员。从以上分析看,“全民合同制”和在“编制”是相互矛盾的,却不符合劳动法的。现在全国都已经实行合同制了。过去称正式工为固定工,非正式工我临时工。现在全部都称为合同工。合同工又分为长期合同工(合同期1年以上),短期合同工(合同期几个月)。因此全民合同工可以说是单位正式员工,在编职工。但是它又不同于原来的固定工,因为合同到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但是你想找个以前的固定工已经没有了,银行的全民合同工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是很多人渴望而不可求的,千万别失去机会。
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合同工和固定工的区别:
1、全民固定工是计划经济时的历史问题,指86年9月30日前由国家统一分配到企业或办理了招工手续的职工。之后,依据国务院规定,企业实行合同制,招收的工人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
2、劳动合同法对固定工安置问题没有规定,必须按照国务院及劳动、人事部门当时的规定来办。此外,政策性破产与依法破产区别很大,如你单位是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列入国家计划破产的企业,则主要按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文件办。政策性破产,全民固定工的安置费是要高于合同工很多(约3倍)。
3、依法破产时,两种身份也有区别,但不是很大,由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决定安置方案,对合同工来讲一般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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