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旧校名。独立学院转设须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履行财务清算程序,修订完善章程,经独立学院董事会(理事会)同意后,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省内专家审核、公示等环节,由省级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审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独立学院转设方案,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转设方案须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报教育部同意后实施,地方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转设方案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
独立学院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截至2020年7月29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738所,其中独立学院241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学院转设
如果入校时还未改名字,那么到时候还是按改名前的名字发放的。
家长和考生们都要了解,独立学院都是由我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属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组成部分。所以,独立学院的招生资格、毕业生都是国家承认的,并不是某些家长误会的“野鸡大学”。
很多独立学院的学生大多都是高校分数位于本科线附近的“压线考生”,而对于这部分考生来说,如果不选择独立学院,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能够上专科院校了。然而,仅在毕业证书方面,本科还是要比专科更有优势。
扩展资料:
独立院校转设介绍如下:
独立学院转设是学校必须经历的一个发展阶段,且在转设成功后,学校将摆脱原先高校的桎梏,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所以这是一种学校上升的情况。
另外,独立学院的学历、毕业证书等虽然是得到了国家承认的,但其社会认可度仍然普遍偏低。因此,建议考生在报志愿时,优先公办再民办或独立院校。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离开大树独面风雨 独立学院转设今年进入“快车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21所独立学院拟转设为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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