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03
你说的过户给女方是什么意思。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明确约定这个房子给女方,并且也已经过户了。那么这属于你们双方的约定,肯定不能再要回来了。涉及专业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第2个回答 2022-03-26
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离婚协议上房产写给女方后已发生效力,男方无权要回房产。如果是自愿签订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被女方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定协议无效,房产就可以要回来。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3个回答 2022-04-01
如果房产过户登记在女方名下,并且明确约定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这是婚内对财产进行了归属约定,应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男方也无权要回。
如果婚内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了男方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
第4个回答 2022-03-27
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后不能要回来。
1、若您双方是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完成了房屋过户行为,在离婚后无法要回该房屋;
2、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女方的行为是一种对房产加名或者更名的行为,这并不能改变房屋归两人共同共有的法律状态,离婚时该房屋是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如离婚时没有具体分割,离婚后是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