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高速上突然从前车飞下一张纸箱板,不偏不倚地盖住了我的视线,于是我开启双闪,点刹到80(也有可能还是60码)以下,通过观察后方车辆情况慢慢变更到应急车道并停车,然后持续双闪未熄火,迅速下车拿掉遮挡物后立刻回到车内正常行驶走了。请问这整个过程中我是否有不妥当的行为?还有我还担心几个问题:
1:我在快速车道把车速低于100了,会不会受到处罚?
2:我在应急车道上没有在后方放警示牌,会不会判定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3:我拿掉障碍物后就直接走了,这个有影响吗?
4:整个过程我没有证据证明,没有行车记录仪,也没法证明当时真的发生了这一切,如果我收到处罚我该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