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98天产假但只给休75天可以吗

如题所述

公司不批80天的产假奖励假
1、不少单位告知员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只能给予98天法定产假,80天奖励假可以不给。但根据广东省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可以享受奖励假。
2、法定有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单位应当给予奖励假期。公司以单位规定为由,不允许员工休80天奖励假且没有支付休假期间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4、公司在收到社保部门核发的产假生育津贴后,不仅没有按照原工资标准补足差额后支付,甚至还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部分从中扣除,也属于违法行为。
5、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法定权益,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资料: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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