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中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是按照社保缴费记录吗?劳动手册补发过两次,记录不全

如题所述

一、年休假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如何进行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3、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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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08
是根据在本单位社保连续缴费年限计算的。
第2个回答  2017-10-08
这个带薪年体假是指你
在本单的连续工岭。而中间
是不允许间断的。所以说以
最后一次干了几年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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