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致力于加速推进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以解决劳动、人事、分配方面存在的滞后问题。国家经贸委要求重点企业和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需在近一两年内建立完善的内部机制,以应对当前改革不平衡的现状。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强调,虽然十年前即开始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但仍有部分企业改革不彻底。据去年底的调查,许多企业仍未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和身份界限取消,这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一大隐患。他提出,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公开竞争的管理机制,精简职能,打破“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实现岗位管理。
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企业将建立员工择优录用和能进能出的机制。除特定情况外,员工的任用不再强制,企业将优化劳动组织结构,严格劳动考核,对不胜任工作或未竞岗人员进行转岗或培训,必要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分配制度改革的焦点在于建立收入与业绩挂钩、激励机制,企业将推行以岗定薪制度,确保收入与贡献相匹配,特别强调向关键岗位和科技人员倾斜。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谨慎试点,以解决相关复杂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改革带来了显著变化,如全员竞争上岗促使员工观念转变,学习提升,管理创新,积极适应市场。部门职能调整、机构设置更加市场导向,战略规划及服务专业化增强。同时,通过关键岗位识别与人才储备,企业为未来发展和竞争储备了专业人才,有效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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