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07
超过70%。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水平显著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我国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整体消除绝对贫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约97.5%,以乡村户籍人口作为总体推算,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人;2017年末农村贫困发生率为3.1%,贫困人口规模为3046万人。从1978年到2017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4亿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接近1900万人;
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94.4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4个百分点。本世纪以来农村减贫规模占减贫总规模近六成。2000年末,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为49.8%,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4.6亿人。2000年以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4.3亿人,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减贫总规模的58.4%;贫困发生率下降46.7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7个百分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按现行贫困标准,2013年至2017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分别为1650万、1232万、1442万、1240万、1289万人,不仅每年减贫人数均在1000万以上,而且打破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脱贫人数逐年递减的格局。
五年来,农村累计减贫6853万人,减贫幅度接近70%,年均减贫1370万人;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7年末的3.1%,其中有17个省份贫困发生率已下降到3%以下。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生产力低下,农民生活水平普遍很低,处于普遍贫困状况。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东部发达地区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也全面下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为实现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