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关键技术

如题所述

损毁建设用地主要为房屋倒塌占地,土地复垦潜力主要表现为农村宅基地复垦及城镇建设用地复垦。

1.农村宅基地复垦

农村宅基地由于占地面积较大,损毁房屋数量多,因此复垦潜力可观,但因农村房屋大多分布零散,每处面积较小,统一复垦操作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在农民搬迁后,由农民自行复垦,复垦费用由灾后土地复垦专项经费统一支付。如果在其他灾毁土地范围内,可结合土地复垦项目,一并进行复垦。农村宅基地复垦过程中也应按照土地复垦基本规程及其复垦模式,清理杂物、建渣,在土层厚度小于60厘米内的杂物及建渣必须清除;土层厚度在60~80厘米之间的,直径较大石块需要清除,直径小于5厘米的石块可以保留(见图6-6、图6-7)。挖出房屋基础(如混凝土、砖块、石块),埋深小于80厘米的必须挖出,大于80厘米的原地掩埋(图6-8、图6-9),能继续使用的由农民继续使用,其余不能使用的用于复垦时田坎修筑,清除宅基地内较大的砖砾瓦块,填埋在附近的低凹处,填埋深度大于100厘米,复垦按水平梯田规范执行,并进行土地翻耕,以满足耕作需要。

图6-6 宅基地砖瓦清除示意图

图6-7 宅基地建筑废渣分级处理过程示意图

2.城镇建设用地复垦

主要是指城镇房屋倒塌严重,经过地质灾害评估,确定为不适应居住的区域,那么该区可进行复垦。复垦时必须清除复垦范围内主要建筑垃圾,对于部分可用于修筑道路、砌筑水利设施和田坎的混凝土块、砖石进行有序、有目的堆放,其他建筑垃圾尽量采取填埋方式,就近在低凹处填埋,填埋厚度大于60厘米,填埋后再进行覆表土。各类房屋基础根据现场设计复垦后的完成面标高确定是否开挖,原则是埋深在完成面80厘米以下的基础无需开挖,埋深在完成面8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挖出,否则会影响以后的耕作。如原有土层厚度及质量能够满足耕作要求,采取翻耕形式进行土地翻耕;如原有土层满足不了耕作要求,则需要利用客土,客土来源建议利用城镇建设中剥离的表土,这样既节约表土资源,又可达到土地复垦的目的。

图6-8 宅基地基础挖掘示意图

图6-9 挖掘后土地平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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