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15天未处理会怎样要视情况而定。要看属于什么罚单,一般民警开出当场签收的罚单有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一种叫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这个就是当场开出后生效的,必须在15日内接受处理,要不是有滞纳金的,但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的本金;
2、第二种叫违法处理通知书,这个是处罚金额大于200元,不能以简易程序处罚的开出罚单,是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才计算滞纳金;
3、第三种叫强制措施凭证,就是交警要扣留你的驾驶证、车辆时候出具的,这个也是到交警队接受处罚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才计算滞纳金。
罚单预期作用如下:为方便驾驶人,分色罚单上,还印有交巡警总队督查举报电话、咨询公开电话及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网网址,以便于驾驶人查询违法行为、记分信息和代收银行的缴款网点,进行举报和投诉。
这样看来,新版罚单俨然一张交通安全宣传单。市交巡警总队表示,这也正是新版罚单被寄予厚望的一个功用,希望当事人接受一次违法处理就受到一次交通法规教育,从而达到改变不文明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