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加坡永居途径有哪些
1、新加坡公民 (SC)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PR)的配偶;
2、未满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在新加坡公民 (SC)或新加坡永居 (PR)合法婚姻或合法领养的情况下出生;
3、新加坡公民 (SC)的年迈父母;
4、就业准证EP或SP准证的持有者;
5、在新加坡就读的留学生 (需满足在新加坡住满2年、并通过PSLE 、GCE'N'/'O'/'A' levels、IP等任一考试);
6、在新加坡投资的外籍人士,简称GIP。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