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束的投标书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需留存的,你应该知道如何处理了。
不需留存或多余的投标书,首先建议保存到投标有效期过后再处理,以防万一有需要时没有。通常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给招标人;二是卖给造纸厂。把握一个主要原则:对投标书应保密,尊重投标人的劳动果实。
拓展资料:
一、 开标后遇到撤回投标文件怎么办:
1.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活动中,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事情发生后,采购人应当如何处理,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文作者,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合政府采购实践,_提出相关的建议。
2.政府采购实践中,提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多数是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按时间点来统计,多是发生在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到采购人确认中标人之前这段时间。中标结果公告之后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也有提出撤回投标文件的。个别还有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提出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实际上这也是一种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
3.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是违法行为。 采购人的招标目的,是依法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的目的,是依法参加投标竞争活动,战胜其他投标人,使自己成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诚实信用,是包括供应商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供应商依法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是参加投标竞争的前提条件,而撤回投标文件,方向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撤回投标文件,就是对递交投标文件行为的反悔,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举动。撤回投标文件,就是对政府采购法第三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