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主体责任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是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党的政治建设“三要义”包括,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治建设放首位;全党服从中央是首要任务。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主要任务就是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组织建设,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五条标准包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赋予好干部以新的时代内涵。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敢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对党自身提出的道德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对党自身提出的道德要求。
纪律建设指已经由党内法规和党内一般性制度文件明文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的纪律主要可以分为六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