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第一条规定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扩展资料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7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根据其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其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展资料: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和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扩展资料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



扩展资料:

修订历史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26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