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你的
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助,是因为你受伤达到伤残等级了才给你发的,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是不给的。
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因为你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你提出不再签订合同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医疗补助,是补助你解除合同之后,如果仍需治疗发生的费用的补助,就业补助是因为你解除合同,暂时没有工作,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上三个补助,不是一回事,各有各的用途,如果单位没参加工伤保险,一切费用全部单位承担。
第三,你如果工伤经过认定是工伤,并且达到伤残等级,可以享受上面的三个补助。
怎么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
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
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