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不同民族
按照《规定》第十条,如果男女双方有一方是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
少数民族公民,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一旦有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出现,一定要争取到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同意才行啊。
2、是否是中国公民
真爱无国界,
军婚有禁忌。《规定》第三条明确要求:“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3、是否有地域限制
所谓军婚的地域限制,主要是针对
义务兵和士官的。如果这部分军人的恋爱对象就在部队驻地,《规定》对此也是有详细说明的
(1)“义务兵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想在服役期内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不过,也有例外的。
4、工作情况
根据《规定》第三条,“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
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
5、健康情况
军婚,除了要遵守《
婚姻法》对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还要看看恋爱对象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和家庭遗传性
精神病史。
6、现役军人恋爱对象的家庭社会情况
对现役军人恋爱对象的家庭社会情况的调查,主要是针对家庭成员和学习工作单位两方面。一般是查看
直系亲属中有无“关、管、杀及刑事犯罪分子”。
二、非现役军人结婚需不需要政审
退役军人、复原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