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实行垃圾分类,不遵守规定会受到什么惩罚?

如题所述

5月11日,《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预计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武汉将实行垃圾分类,不遵守规定的有关惩罚如下

一、违规单位最高面临5万元处罚

强制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未保持生活垃圾投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未将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地点贮存或收运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账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5、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对分类收运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且限期仍不改正的,对处置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处置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个人违反四种情形面临200元罚款

对于居民来说,违反以下四种情形,会面临200元罚款。

1、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如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

2、居民的大件垃圾,如空调、冰箱及床等,应预约物资回收单位上门收集或管理人指定的投放点投放。如果随意乱扔小区或其它地方,有可能被处罚。

3、乱倒装修垃圾行为,将会被罚。应该预约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或投放到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

4、将动物尸体投混入生活垃圾中,也将会面临处罚,应该投放到其他垃圾中。

扩展资料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各类垃圾的具体规定

1、有害垃圾

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农药瓶等。

2、可回收物

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厨余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

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4、其他垃圾(干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7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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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8
最高五万元的罚款,可以提前学习一下垃圾分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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