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8月份到香港读博士,后来又做博士后,最后离开香港的时间是2014年9月4日,也即我在香港一直呆了6年。但是由于博后期间申请了第二个IANG签证,因此我目前的香港签注的有效期一直到2016年10月。有一个问题是,到2015年3月,我就离开香港180天了,如果我在这期间再次进入香港一次,那么我的记录上就没有连续离境180天的记录了,但是我最后一年不在香港工作,那么到2015年8月,我是否有资格申请香港居民?为了保住这个资格,我是否必须在2015年3月之前入境香港一次呢?我如果入境一次,是否就能够在之后满7年的时候申请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