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为什么要推广无底薪公共计时授薪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7-27
无底薪公共计时授薪制是针对当前中国律师的发展阶段,传统提成制律所和新型公司制律所都存在一些缺点,提出来的折中办法。
传统提成制存在的缺点:1、不便于律所统一管理;2、难以实现团队协作;3、难以推进专业化;4、无法形成凝聚力。
公司制存在的缺点:1、复杂的利益分配方式;2、较高的运行成本;3、律师自由度大幅降低;4、容易伤感情。
针对这些缺点,提成了无底薪公共计时授薪制,其原则:1、授薪律师不营销原则;2、无底薪原则;3、按小时计酬原则;4、公共原则。
底薪公共计时授薪制好处有:1、和平改革,不伤感情;2、提高合伙人的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3、有利于培养年轻律师,铸就律所未来;4、有利于提高律所服务质量。
目前这个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比如结构问题,合伙人与授薪律师合作方式不够精细,个别授薪律师的态度有问题
第2个回答  2016-07-07
1.律师队伍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方面存在种种“痼疾”,大多应当归咎于提成制。因为,提成制律师不从事务所领工资,所以可以不服从管理。在提成制律所开展律师队伍建设,难度很大,效果较差;即使主管部门和律协下大力气抓,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2.我国大部分律所,特别是中西部律所仍采取提成制,故要从根本和全局上提升我国律师队伍素质,应从改革提成制入手。但是,提成制占据中国律师业主流多年,有其存在的基础,也有其优点,想要全盘改掉,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为此,提出了一种折中的方式,即“合伙人的提成制+办案律师的计时授薪制”,或“以计时授薪制部分取代提成制”。由于提成制部分是既有的,所以创新的部分就是“无底薪公共计时授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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