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八条 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2、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3、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4、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那食品可以寄吗
追答食品好像不可以,怕里面的人被害。。。寄钱直接都存监狱了,犯人可以消费,刑满释放后,没有用完可以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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