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
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 交纳的所得税- 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记帐补贴)/家庭人口
所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的是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人均收入。它将调查户家庭的总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再除以居民家庭的常住人口,得出该数据。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是当年统计上年度的,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0883元,增长8.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554元,增长8.3%。所以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