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7月毕业的,今年想报考省内的公务员考试,毕业之后签了三方协议,但是一个不大的公司。我想请问,我现在是算非应届毕业生还是社会在职人员,两者有什么区别吗?看了网上都说户口和档案迁出了学校就不算应届生了,我的户口和档案都迁到了省人才。多谢了!再补充一下: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只是签 了协议。如果我现在想辞职,那三方协议怎么办,还需要原单位的退函吗?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单位也不一定能给开,如果不开退函对今后有什么 影响?是不是也不能按应届生报考了呢?我现在很着 急,请各位帮帮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