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作文(近代史)2500字的

反正就是历史作文,急,我要开学了
两千字也可以,反正很着急,还有,别写那种无聊的,一定要是原创的,不然我就死定了

掀开摞摞发黄的历史,在白骨累累的中国近代史上我们看到一个个举着明晃晃钢刀的刽子手,一只只满口 鲜血的吸血蝙蝠,一头啮着血淋淋心肺的豺狼,一群群叼着头颅的鹰犬和一淌淌鲜艳刺目的血!

这是民族的耻辱。让受苦受难,受辱受虐的中国人的血不再白流,是老一辈仁人志士的不懈追求,他们奇迹般地走过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经历了八年抗战,迎来新中国的建立……

历史又翻到今日。新的仇恨,新的血泪又涌现在我们眼前:1999年5月8日一对新婚不久的中国青年夫妇倒在南斯拉夫的血泊中;2001年4月一位优秀的中国飞行员为了祖国尊严血洒南海上空……

同学们,我们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能让鲜血再洒在中国历史的十字架上吗?我们能让闪着寒光的刺刀再刺向中国人吗?

不!决不!血、泪、仇。我们记住了,永远地记住了。让我们化作冬雨,将南斯拉夫的血场刷清。让我们化作精卫,将汹涌的大海填平……

雪耻复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这一代中国青少年责无旁贷!

然而,我们许多少年人将自已民族的新仇旧恨忘掉了,将“五四”青年匍匐喋血,在血泪中仍高喊祖国万岁的那一刻忘记,将日本刽子手在南京城中狞笑着举起钢刀的那一刻忘记了……同学们如果我们沉溺在享乐之中将学习荒毁了,将前程荒毁了,将民族兴衰抛置脑后……这是一种毁灭,一种自我毁灭。

鲁迅先生穷其一生智慧,“我以我血荐轩辕”唤醒了刀俎上的中国人,我们的前辈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理想,以天下安危为已任,前仆后继,建立了新中国。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怎能放任自流,荒毁一生置民族大业于不顾?否则,枉为炎黄子孙!

梁启超曾高瞻远瞩地指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屹立于世界,则国屹立于世界!

自古英雄出少年。在当今世界的残酷竞争中,中国青少年能否肩负起民族振兴和洗刷国耻的任务,直接关系到中国将来的命运。

我们的老师学识渊博、温文尔雅、谦和真诚、勤奋敬业、任劳任怨。
我们青春焕发、热血沸腾。摆脱幼稚走向了成熟,不再藏到父母宽大的羽翼下避风躲雨,而是如那高傲的海燕,渴望暴风雨,敢于战斗。我们虽然无需面对国土的沦丧,无需承受战火硝烟,但是我们可能要阻挡不期而来的洪水,抗击非典,预防禽流感,我们的飞船要上天,我们的足球要获胜,我们要研究转基因,我们要征服沙尘暴,我们要保护环境、维护世界和平……毋容置疑,我们这些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重担、义不容辞、任重道远。为了祖国的繁荣、民族的兴旺,今天的我们用激情点燃希望之火,用青春汗水浇灌成功之花。勤奋学习、奋力拼搏,是我们初中生活不变的主题。“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也许会受挫,也许会失败,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远航的水手告诉我们“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

努力吧!奋斗吧!中国青少年。为我们开辟民族复兴的新蓝天……!

祖国在我心中(二):

“当当当……”随着清脆的集合钟声,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集合在操场上。大队辅导员田老师用洪亮的声音庄严地宣布:“升旗,奏国歌,敬礼!”这时,几百只小手五指并拢,“唰”地一下举过头顶。此刻,校园里一片肃静,一千多名师生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目光一齐投向那面五星红旗。啊,升起来了,升起来了!五星红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徐徐地升起来了!

我看着这鲜艳夺目的五星红旗,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一个个熟悉的故事,顿时化作一幅幅生动的画面,从我泪水模糊的眼前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途中,勇敢的红军战士在红旗指引下,冒着枪林弹雨,强渡波涛汹涌的大渡河;忍着饥饿和严寒,翻越白皑皑的雪山;克服了重重困难,艰难地走过茫茫的草地……为了迎接新中国的诞生,敬爱的江姐在万恶的渣滓洞里,冒着杀头的危险,与难友们一起,满怀深情地绣出一面五星红旗……更使我激动的是:我仿佛看到了1949年 10月1日的开国盛典,敬爱的毛泽东主席在雄伟的天安门城楼上,亲自升起了新中国的第一面五星红旗;我又仿佛看见,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党中央率领着亿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浩浩荡荡地向四个现代化进军、向着那光辉的2000年挺进!

啊,红旗,你是祖国的光荣和骄傲。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把红旗插遍全中国,他们面对敌人的屠刀,发出从容的微笑。面对刀山火海,勇敢向前,他们用鲜血染红了革命的旗帜,用生命保卫了红旗,迎来了美好的今天!

这乳白色的旗杆,只有十几米的高度,然而它却展现了一段多么漫长、多么艰辛的历程啊!红旗升向蔚蓝的天空,“祖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礼毕!”大队辅导员激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再次深情地仰望着红旗。红旗升到了旗杆的顶端,金黄的五星在朝阳的映照下更加鲜艳夺目。红旗随风在蓝天中“哗啦啦”飘扬。这时,同学们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我凝视自己胸前的红领巾,觉得它更加红艳了,因为它是红旗的一角,它是先烈用鲜血染成的。它激励着我继承先辈的遗志,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时刻准备着!

升旗仪式结束了。我深深感到祖国与我们贴得很近很近。我鼓足了劲头,大步向教室跑去,又开始了一天新的“长征”……

祖国在我心中(三):
滔滔的江水,滚滚的黄河,连绵不断的山路,都属于我们伟大的祖国。祖国的山川雄奇,祖国的河水秀逸,祖国的胸怀无比广阔.
当侵略者的铁碲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
闻一多拍案而起,横眉冷对暗杀者的手枪;吉鸿昌高挂写有“我是中国人”标语的木牌,走在一片蓝眼睛、黄头发的洋人之中;张学良,杨虎城将军为了挽救民族危亡,毅然发动了西安事变……
英雄长已矣!古往今来,一曲曲悲歌,一个个惊天动地泣鬼神的故事,都讲述一个简单而朴素的信念,祖国在我心中.
正是这千千万万的赤子,才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在自己的“今天”,用满腔的热血,谱写了无愧于时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才使得我们今天的共和国国歌响彻神州,那么气势磅礴,那么雄壮嘹亮。
再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精髓长城——那道伤痕,记载了多少沧桑,又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长江——那是祖国的脉搏吧!跳跃着永不枯竭的悸动,挥洒着无边无际的情伤。黄河——那是祖国的血液,沸腾着、沸腾着,奔涌着,奔涌着,无力不摧,昂着向前,何等的自信和骄傲啊!五岳——那是你的手掌,指着苍凉的天,戳着悲怆的地,怒斥着丑陋的奸佞……
耻辱和不幸已经成为过去,中华民族迎来了新的辉煌。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在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耕耘下,无论军事、科技、政治、体育,我们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刚刚结束的雅典奥运会上,体育健儿凭借自己的“十年磨剑”,使中国首度跃身体育强国之列。五星红旗一次次高高飘扬在雅典的上空,雄浑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让无数的华夏儿女心潮澎湃,热泪盈眶。
“祖国在我心中”,简简单单的六个字,道尽了多少中华儿女的心声。正是因为有这样一颗中国心,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奥运健儿奋勇拼搏,屡创辉煌,而每一个炎黄子孙看到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都会热血沸腾,壮志激昂。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的血换来的,看到胸前飘飘扬扬的红领巾,在我心里,便有了这样一条信念,祖国就是妈妈,国家重于小家,长大后用双手把她建设的更强大。
祖国有广阔的疆土,有辉煌的历史,有漫山遍野的宝藏,有山川五岳秀丽的风光。思想的野马在奔驰,我用我的心描绘着祖国妈妈,她飘散的长发是千百条悠然流贯的河川,她硬朗而峭拔的脊梁是连绵不断的山峰,而她明亮的眼睛则是洞庭的水,西湖的波吧!
祖国是东方的明珠,是亚洲腾飞的巨龙,是远方地平线上初升的太阳。祖国在你心中,在我心中,在我们大家心中!

是什么,如利剑划破岁月的铁幕,放万千光明?是什么,似巨铎唤醒沉睡的雄狮,吼时代强音?是什么,若丰碑,张扬进军的旋律,铭记创业的艰辛?这是我伟大的祖国啊!朋友!这是我五十华诞的祖国啊!
五十年,是历史长河的一瞬间。但这五十年又是怎样的风云激荡,惊涛怒卷。这五十年,荡涤污泥浊水;这五十年,矢志换天改地。五十年,浮云几曾遮望眼;五十年,国运终究转为安。我想问,八千里路云和月,祖国,您可曾霜染鬓发?我想问,乱云飞渡仍从容,什么是你心中的话?我在南湖的烟雨中沉思,我在湘江的残照中漫步,我在台儿庄的断壁残垣中寻觅,我在南京的霓虹灯下叩问。我明白了,祖国,那横渡长江的百万雄狮,正是你喷涌的怒火,酒泉卫星基地上空的蘑菇云,正是你扬眉吐气的身影。那响彻云霄的《东方红》乐曲,是对民族精神最好的诠释,而小岗村农民殷红的手印难道不是燕市街头谭壮飞的一抹热血吗?对真理的追求,对历史的驾驭,对理想的追寻,是五十年每一个日日夜夜的主旋律。
朋友,你听到联合国大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席位的掌声吗?你听到十里长街送总理时哀痛欲绝的哭声吗?你看到打出“小平,你好”的大幅标语时那一张张灿若春霞的笑脸吗?你看到严防死守时人民子弟兵生死以之的动人风貌了吗?你听到了,你看到了,这就是活生生的祖国。
抑或是土法炼钢的遍地柴烟,抑或是斗私批修的唇枪舌剑,当你审视它时,也许会感叹历史的错位,但更能体现到求索的艰难。
五十年,弹指一挥间。五十年,又是何等的可钦!可敬!可感!可叹!五十年奋发图强,披肝沥胆。五十年,你是鸭绿江畔行军行列的那支小号,你是金门前线最先落地的一发重炮,你是青藏线上劈裂冰层的一把洋镐。你是割向金色秋天的锋利镰刀,你是运载火箭发射的讯号,你也是八百米深处的安全帽。这就是我们亲爱的祖国啊!她是如此的神圣不可亵渎,庄严不可侵犯,又是如此的具体明了。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0899831.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28
1-----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 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 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 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 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
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 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 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 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 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 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 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 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 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 ,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 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 heart will go 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 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 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 ,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 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 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 ,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 ,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2---
自己取名吧!!!
自创世以来,世界万物都在经历着一场无休止的演变,在变化中成长或是在更迭中退化,而这种改变的方向由我们所掌舵。
烟花灿烂过一瞬便烟消灰散,流星闪耀过一刹就岩崩石裂,也有不少人在平步青云,身显名贵后遗失了本质,堕落了灵魂,在放纵的声色犬马中醉生梦死,最后于腐朽中支离破碎。
古人云:仁者不因国家兴亡而改志,志士不以自身荣辱而易节。一个高尚的人往往会在沧桑变迁中寻找到自己的地位,他们的品质也会抵御自卫,坚守美德,捍卫心灵。
凄厉的山风,咆哮的浪涛,依然带不走这样一个个熟悉的名字,一颗颗纯美的心灵。
在昏黄不清的上古时代,我看到夸父在疯狂地追逐着炙日,精卫在孜孜不倦地填着浩瀚的东海,大禹站立舟头,冲荡在黄河激流中,一股坚持不懈的品质在渺茫的希望前刺目惊心。
转过身,在汨罗江畔遇到了三闾大夫,他披头散发,愁容满布,举世混浊众人皆醉的现实没有改变他的气节,这江清澈的春水将永远属于他,我没有阻止,因为他的品质做出了最后的自卫,他的生命要献给他挚爱的国家人民。
沿江顺流而下,于易水河边邂逅了一袭丧服匆忙上路的斗士——荆轲。泱泱大国即将并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前,他未曾退缩过半履,尽管匹夫之勇,一柄匕首的锋芒微不足道,但他仍要以个人的臀力,代替束手就缚的六国做最后的冲刺。因为他孤注一掷的勇气永不褪色。
飒沓而来,在赤壁舟中于苏子不期而遇。一代文豪经历了仕途艰险,官场黑暗,从京城外放到黄州,东坡从这里突围,他回归于清纯和空灵,在自省中一次次发酵河蒸馏,博大峭拔的内质在精炼在成长,沉淀出一个旷世奇才,他的心灵展开了一次宏伟的自卫,迎接那神秘的天光,奏出了天堂的绝唱。
走回现代,一幕幕都刺人心神,伤人肝肠。一个落水千百个作壁上观,一个被抢千百个视若无睹,一家冒烟千百家隔岸观火,一店被炸千百店欢欣鼓舞。悲天悯人的心肠敌不过事不关己的冷漠,热心助人的志向打不倒苟且偷安的怯懦。当高贵品质成为贵族式的奢华,高大的心墙成为善恶的比例,人格就成了惨淡苍白。
历史巷道上残留名客的寂寞奔行和高士的生命信步,高尚的前人延续着一场几千年的收伏战,把最完美的品质付之于期盼,付之于众目睽睽。面对这些英雄自卫的品质,在铜梦流变中飞跃成长的人格魅力,我们终将洒下热泪,进行一场原始灵魂的救赎和反击!

3---
一、毛遂自荐:宣传自己,张扬个性
毛遂,战国末期大梁人,身为赵公子平原君赵胜的门客,三年未得展露锋芒。时值秦乘胜围攻赵都城邯郸,毛遂于下座挺身而起,道:“毛遂愿往。”平原君遂生轻视之意:“贤主处于世间,恰似尖锥处于囊中,其锋芒亦现,今先生居此已有三年,却未曾听左右提起过。”毛遂并无怯意,立刻答道:“君子言之有理。贤士处世当展其才德,然欲逞才能须有表现机会,君子以贤达仁义、礼贤下士闻名于世,然君子若无赵公子之名分,地位安能显其贤达乎?毛遂之所以未能展露锋芒是因无处于囊中的机会,否则,早已脱颖而出,不单单是只露锋芒的问题了。”平原君对毛遂之对答深感奇异,且事紧急,便同意毛遂同行。毛遂自荐出使楚国,促成楚、赵合纵,声威大振,并获得了“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美誉。
有这样一则寓言:笼子里关着两只鸡,一只爱叫,另一只不爱叫。不爱叫的母鸡即使下了蛋也不叫,而爱叫的母鸡不下蛋也叫。主人往往认为蛋是爱叫的母鸡下的,因而爱叫的母鸡也就常常得到主人的奖赏——一把好食。实际上不爱叫的母鸡下的蛋多,但因为它不爱
叫,主人判断错误,不但得不到好的食物,反而常遭主人呵斥。
“谦虚谨慎”和“沉默是金”曾经是传统的美德,而现在人们更欣赏的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式的“个性张扬”。一个人有时沉默寡言会埋没自己的聪明才智,“酒香也怕巷子深”,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只有张扬个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展现自己的风采,才能创造出辉煌的业绩,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作为领导人、决策者,应该以积极的措施发挥员工的聪明和智慧,应该慧眼识真才。对于那些虽沉默寡言埋头苦干者要给予理解和支持,让他们有充分的信心敢于善于展现自己的个性。
二、庄宗亡国:忧劳兴国,逸豫亡身
欧阳修在《伶官传序》中叙述了这样一件事:世人传说晋王临死时,把三支箭赐给庄宗,并告诉他,“梁国是我的仇敌,燕王是我推立的,契丹与我约为兄弟,可是后来都背叛我去了梁。这三件事是我的遗恨。交给你三支箭,你不要忘记你报仇的志向。”庄宗受箭收藏在祖庙。以后庄宗出兵打仗,便派手下的随从,用猪羊去祭告祖先,从宗庙里恭敬地取出箭来,装在漂亮的丝织口袋里,使人背着在军前开路,等打了胜仗回来,仍旧把箭收进宗庙。最终他用绳子绑住燕王父子,用小木匣装着梁国君臣的头,走进祖庙,把箭放在晋王的灵座前,告诉他报仇的志向已经完成。等到仇敌已经消灭,天下安定时,庄宗变得荒淫无度,混在伶人中间,不问国事,最后导致身死国亡。“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这是自然的道理。
孟子说过“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保持奋发进取的积极心态。
在逆境中这种心态可以使人毫不气馁,在重重困难中,迎接光明的到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隐忍多年,当马夫,做仆役,忍辱负重,打败了吴国。明代李自成势如破竹,打进了北京城,当上了皇帝。
创业难,守业更难。越王勾践成功后失败了,李白成成功之后失败了。骄傲轻敌使他们失去了昔日的锐气,沉湎于歌舞升平,太平盛世,岂能不败。
与此相反,顺境中进取,警钟长鸣的正面事例也有很多。唐太宗李世民以史为镜,使唐朝达到了“贞观之治”的顶峰,一些成功人士的事迹也证明了这一点。
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锐气,积极进取,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智永与退笔冢:持之以恒,勤奋执著
智永是南北朝时代陈朝永欣寺的和尚,名叫法极,别号智永禅师,浙江会稽县人。本姓王,是东晋王羲之第七世孙。智永的书法,以羲之、献之父子为宗师,笔力纵横,能综合各种书体的特色,尤其擅长草书。他建了一栋楼房,每天专心在楼上习字,曾立誓:“学不成,决不下楼。”后来果然苦学有成,成了著名的大书法家。当时远近人士,慕名求书的很多,每天络绎不绝地从大门进进出出,连门槛儿都给踏穿了。智永把写秃的笔头,放在大竹筐里,前后30多年,日积月累,居然装满了五大篓秃笔,后来他还特别把这些秃笔埋起来,取名“退笔冢”,并且写了文章记叙缘由。可以想象他学习书法的毅力和专心。
《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为了激励自己奋发写作,在铜镇尺上刻了一副对联式的座右铭:“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他后来终于成了中国著名的小说家。
“业精于勤,荒于嬉。”勤奋对于一个人的生存、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勤奋是人的一种进取精神,凡勤奋的人不管天分高低,身处逆境或/顷境,都有一股自强不息的劲头。
唐代颜真卿有一段话:“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识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现代文学家郭沫若说:“有几分勤学苦练,天资就能发挥几分。天资的充分发挥和个人的勤奋是成正比例的。”
四、郑板桥教子:培养自立,教子有方
清朝乾隆进士,被称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52岁才得一子,对其管教甚严。据说他在病,危时偏让儿子亲手做馒头给他吃,儿子不会做,就命他请教厨师。待馒头做好时,他已咽气。他给儿子留下这样一张字条:“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郑板桥的教子方法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家长应当首先教孩子学会生活。
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小皇帝”,总怕孩子受“委屈”,就连削铅笔、装书包、穿衣服、整理床铺等事情都统统包下来,以致孩子上幼儿园了,家长还要喂饭。更有些年轻的家长,或因工作忙,或因怕伤神,图省事,将孩子推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代管。老人对孙辈的溺爱比父母更甚。这样的爱,名为爱,实是害。
据说在一些招聘现场出现了怪现象:家长到处寻摊位询问就业岗位,而孩子却无所谓,在旁或坐着或聊天,对寻找岗位的洽谈根本不感兴趣。一些青年人靠父母养着,整天看球、旅游、上网,倒也并不乏味。
这种状况,不禁使人想起了清朝的八旗子弟。清朝后期时,原八旗的王公贵族,因四海“承平”日久,没有战事,加上过分溺爱子女,为子女营造了享乐的环境,因而,八旗的王公贵族子弟大都不肯读书或学习骑射,溺于物质生活的享受,从而一代不如一代,成为无一专长本领、只会吃喝玩乐的寄生虫,等到社会发生变化,他们只有乞食挨饿穷困潦倒的份儿。
五、唐太宗成为明君:以古为镜与以人为镜
公元642年,宰相魏征卒,唐太宗亲临恸哭,并追思不已。其后,唐太宗上朝,念及魏征在世时的谏诤,对左右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唐太宗晚年所说的这段话,就是著名的“三镜说”。唐太宗之所以成为明君、圣主,恐怕与他善于以古为镜和以人为镜有关。可以说没有魏征的劝谏,就没有大唐的兴盛。
我们要对不同的反对者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善意地指出我们的缺点和失误的要欢迎,要团结,对恶意的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要坚决斗争。
我们需要反对者的存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学习中,或者社会交往中,反对者会使我们更加清醒地审视自己,找到不足,改正失误,从而使自己不断完善和进步。
从对反对者的不同态度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修养,甚至命运。西周的厉王面对百姓的意见要“防民之口”,唐太宗对魏征的反对却是从善如流。狭隘的思想导致厉王“流于彘”的命运;博大的胸怀使唐太宗成为一代明君。
不同的反对者在历史上有不同的地位。反对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者们已经“灰飞烟灭”,袁崇焕因反对权奸误国而名垂青史。
我们不能因为反对者的反对而怀疑自己,要有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要善于区分反对意见中的“善”与“恶”,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六、拾葚异器、卧冰求鲤:回报母爱,感人至深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顷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让他带回去供奉母亲,以示敬意。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继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20余年,后从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母爱是平凡的又是伟大的。从我们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再到长大成人,哪一天离开过母亲的呵护和牵挂?下雨了母亲为我们撑起一把伞;天冷了,母亲在灯下为我们赶织毛衣。我们失意的时候,母亲用温暖的话语,鼓励我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母亲的一生可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母亲却呕心沥血竭尽所能为我们铺平人生之路。
我们不能光享受母爱,也要回报母爱。母亲爱我们是天经地义的,我们爱母亲,也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七、张英让地面:宽容待人,海阔天空
清代宰相张英和叶侍郎毗邻而居。叶家修院占了张家三尺地面,张老夫人为此修书送到京城张英处。张英以诗回复老夫人:“千里修书只为墙,再让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老夫人接信后立即令家丁将院墙让出三尺。叶家甚感断隗,也将院墙退后三尺。
宽容是一种理解、体谅、尊重他人的品格修养。
宽容是一种美德,是坚持原则的豁达大度、胸怀宽广,而决不是无原则的迁就与退让。宽容是一种友爱,宽容是一种尊重,宽容是相互的。
生活不是平静的港湾,难免会有风浪。生活里出现纠纷、矛盾、误会乃至争吵时,你不妨借鉴一下清代张宰相的处世之道,学会宽容。“忍让一下海阔天空;宽容处事风平浪静”。清代林则徐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法国作家雨果说:“世界上最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八、明山宾卖牛:诚信待人,美德流传
南北朝时,有个贫寒的读书人叫明山宾。除了父亲留下的一头牛,他别无他物。一年春天,正值青黄不接,家里揭不开锅,明山宾只好把牛牵到集市上去卖。他到集市上一看,人家的牛又肥又壮,自己的牛又瘦又小。等了半天才把牛卖出去。明山宾走出集市不远,忽然想到:这头牛从前得过蹄疾,如果劳作过累或者牛棚过于潮湿,蹄疾就会复发,而今换了主人,不知正确使役,到时候,人家不是等于买了一头没用的牛吗?于是,他急忙赶回去找到买主,把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还特别嘱咐使役、饲养的方法。买主听了,要求明山宾退回一些钱,明山宾想想也是,就退还了买主一些钱,然后心情轻松地回了家。这件事传开后,人们都称赞明山宾的诚实美德。
美国历史上杰出的总统林肯出身贫寒,但为人公正诚实。 21岁时,他在朋友开的一家商店当伙计。一天,一位老妇人来买东西,多付了12美分。林肯当时并没有发觉,等他结账时发现多了钱,当晚就步行6英里路,把多收的钱退还给老妇人。又有一次,一位顾客来买茶叶,少称了四盎司,他又跑了一段路,把少给的茶叶补上。
诚信是一种老老实实、实事求是不作假作伪的处世态度、为人品质。诚信得人心,诚信的人拥有朋友,拥有事业。弄虚作假,撒谎欺诈,最终没有好下场。虚伪绝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屏蔽。
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周恩来说:“自以为聪明的人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是最老实的人,因为只有老实人才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考验。”美国的富兰克林说:“诚实的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法国大仲马说:“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了。”
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本。
第2个回答  2009-08-28
我们在第二讲里曾经提到波斯王薛西斯对希腊人热衷奥运,只为了“一个橄榄花环”而感到不可理喻。确实,对于希腊人来说,来自奥林匹亚的橄榄花环具有特殊的意义,这种意义是作为番王的薛西斯所不能理解的。

这就要从赫拉克勒斯在希腊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说起。这位传说中宙斯和凡人所生的半人半神,在襁褓里就能掐死赫拉女神派来的毒蛇,一生更立下十二项功绩,更曾与天神都没可奈何的提坦巨神搏斗,死后更进入不朽众神的行列,是古希腊人最崇拜的英雄,力与美的象征。

而奥林匹亚地方之所以能够让古奥运如此闻名,也和赫拉克勒斯与这块地方的渊源有关:这里的运动场跑道,是赫拉克勒斯亲自用脚丈量的;而这里的神圣树林中,也有一棵橄榄树被用篱笆专门围了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由赫拉克勒斯亲手种植的圣树。

而橄榄桂冠的取得同样充满宗教仪礼成分:必须是由童男子从橄榄树上采下,而且这童男子的双亲还必须都健在,用来剪树枝的工具,则是一把纯金打造的镰刀。通过这样复杂的仪式采集的橄榄桂冠,再加上赫拉克勒斯的神圣光环加持,怎能不成为古希腊人心目中的至高荣誉。

和现代奥运不同的是,古奥运的颁奖典礼并不随着比赛的结束而立即举行。比如,第四天上午的赛跑比赛结束后,三个冠军通常只在简单的仪式中被授予冠军绶带和松树枝,真正的总颁奖典礼则要等到第五天上午才会举行。

仪式的举行的地点是神圣的宙斯神庙,用象牙和黄金制成的供桌上,将摆放着所有冠军的橄榄花环。冠军们在洗澡沐浴、整饬一新后站到宙斯神像前,由司仪公布他们的名字,并戴上橄榄桂冠。

对于古希腊人来说,这是一个凡人能够做到的最接近不朽的事情。而那些所谓“四世三公”的冠军家族,则更受到人们的羡慕。最著名的一个案例发生在公元前448年,当时著名的拳击运动员、16年前曾夺取过奥运会冠军的狄亚哥罗斯,亲眼看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在此次奥运会上又先后获得格斗和拳击的桂冠。

通常来说,古奥运冠军在被戴上橄榄桂冠后一般都会被随从的朋友举起在肩头庆祝,一旁的乐手会演奏音乐,美丽的花瓣和树叶则向冠军的身上撒去。但这一次,被举起在肩头的是冠军的父亲狄亚哥罗斯,举起他的则是他的两个英雄儿子,他们还把自己的桂冠戴到了狄亚哥罗斯头上。

人群中有一个人喊道:“你现在就可以上天堂了,狄亚哥罗斯。你在地球上还能做出什么比这个更了不起的成就呢?”灵异的是,狄亚哥罗斯也就这样,带着一丝幸福的微笑,在儿子的肩头羽化归仙,尸解而去。

在颁奖仪式之后,埃利斯地方的十个神圣裁判将为冠军举行盛大的私人晚宴。晚宴在议事厅举行,大厅的一端放着自公元前776年以来的所有奥运会卷宗,让晚宴平添神圣感。而大厅的墙上,还像今天的滚石餐厅把摇滚歌星的吉他摆出来一样,放着巨星投掷过的标枪、铁饼等古奥运的纪念品。而如果历届奥运冠军当时正好在现场,也会有资格参加晚宴。

而除了这正式的晚宴之外,那些富有的冠军还会举行自己的私人晚宴。公元前416年的奥运会上,雅典有名的美男子加富豪阿尔西比亚德斯在最考验财力的赛车比赛中一举派出了7辆赛车参赛,并拿下了冠亚军和第四名。

为了庆祝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胜利,阿尔西比亚德斯举行了一次超豪华的盛宴:他不仅像其他冠军那样邀请了自己的私人朋友,而且把所有观众都请上了!由于他在雅典政界也很有威望,作为雅典盟友的很多城市送来了自己的土特产:莱斯沃斯岛送来了食物和美酒,基齐库斯送来了野味,而以弗所则送来了盛宴需要的帐篷……和阿尔西比亚德斯在赛车场上的胜利一样,这次豪奢的宴会也被作为美谈传遍了全希腊。

除了橄榄桂冠,冠军还可以获得一些称号。比如同时夺得摔跤和格斗比赛冠军的运动员被称呼为“赫拉克勒斯继承者”,在奥运会等4大运动员上都夺取了冠军、完成大满贯的运动员则会被成为“神奇冠军”,而单圈短跑冠军的名字则会被用来“冠名”整个奥运会(这和今天以奥运会东道主命名奥运会完全不同)。

此外,冠军也有权在奥林匹亚地方留下一尊雕像,不过这些雕像通常只是完美人体的象征,只有拿过三个冠军的英雄才可以留下真正酷似本人的肖像。这些雕像随着日月的累积留下了很多传奇:比如,有一尊雕像曾经被比赛对手鞭打,结果那尊雕像居然倒了下来压死了这个人!

和今天一样,古奥运冠军回到各自的家乡,又是一轮新的庆祝。在冠军凯旋入城之日,就像今天的球队夺去了冠军杯一样,通常会吹起喇叭全城游行。一些城市会把冠军的名字刻在神庙墙壁上,或者铸在硬币上。

有些城邦甚至不惜把自己的城墙砸个洞出来,方便冠军的车马出入,这是古希腊最高的礼遇。公元前416年,西西里岛的阿格里吉坦地方为了迎接奥运冠军凯旋甚至决议,用300辆由4匹白马组成的马车举行游行。

更重要的是,冠军的一生就将从此是一片坦途。满城的民众为了感谢他为“国”争光,都会争相给他提供各种各样的礼物:这其中既包括金钱,也包括像终生提供橄榄油这样更像今天实物赞助这样的奖励。按照规矩,他还将获得每次国宴的参加资格,在城邦剧院的头排座位,政府发放的养老金甚至免税的权利。

在夺取冠军之后的很多年中,他还将会是希腊各项体育赛事竭力邀请参加的名人。尽管奥运会不提供现金奖励,但希腊各项其它赛事常常是以奖金来吸引实力雄厚的参赛者的,比如在雅典的短跑比赛中,获胜者可获得100罐的橄榄油,这相当于今天大约65万人民币的现金奖励。一些比赛甚至给冠军相当于可以买一幢别墅的奖金。

古奥运冠军在成为冠军之前,常常要依靠参加这样的赏金比赛来积攒人气和比赛经验,甚至是前往奥林匹亚的盘缠。历史记载,公元前5世纪著名的运动员、来自萨索斯岛的特埃吉尼斯,一辈子曾夺取过1400个赏金比赛的冠军!

而一旦你成为奥运冠军,这些赏金比赛则以吸引你参加为荣。公元2世纪时,小亚细亚的一个小殖民地为了吸引一个奥运冠军参赛,承诺愿意支付3万个德拉克马银币的出场费,这足够当时一个罗马军团士兵挣100年的!还有一个地方,甚至为一个奥运格斗冠军的亮相(根本不用参加比赛,只是到场祝贺一下),就支付了50磅白银!

奥运冠军带来的光环,也让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乘风破浪。古希腊最著名的诗人品达曾说,一旦有人夺取冠军,“他的余生都将是微笑甜美的航行”,这话绝对没错。

很多奥运冠军凭借巨大的名望,转职当了法官、祭司、外交官或元老院元老,我们前面提过的特埃吉尼斯从政成为政治家,而阿尔西比亚德斯更是成为了雅典最著名的军事统帅兼举足轻重的政治家。

比起成功者的荣光和出将入相来说,在奥运会上的失败者则名字逐渐湮没无闻。品达的诗歌说:“他们偷偷摸摸沿着小路,逃回妈妈的怀抱。他们外要躲藏于敌人的讥笑,内则受伤于自己灾难的表现。”

公元前492年,在奥运拳击赛上因犯规被取消资格的拳击手克里奥梅德斯,回到自己家乡后羞愤交加,居然冲入学校把柱子生生拉断,倒塌的屋顶压死了其下正在学习的60个读书郎。反讽的是,如果不是克里奥梅德斯做了古奥运历史上第一个恐怖分子,那我们今天根本不会知道像他这样的失败者的名字!
第3个回答  2009-08-28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 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 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 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 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
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 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 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 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 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 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 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 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 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 ,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 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 heart will go 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 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 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 ,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 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 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 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 ,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 ,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第4个回答  2009-08-26
字数可不可以少一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