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次数多达6次 拍卖 这是合法的吗?

如果 不合法 那么法院的拍卖是不是就不具备法律效应
拍卖协议书上所拍卖的房屋地址 与 本人所持有的 房屋产权地址不符 是不是就可以认定 拍卖无效
如果 拍卖无效 是不是就开业归还

1、肯定是不合法的。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2、如果是进行了多达6次的“拍卖”,其处置资产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其处置结果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3、拍卖协议书上的房屋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是有多种情况的,比如,房产证上的是老地址,而拍卖时是以房屋所在的新地址来记录的以便拍卖成交后的产权办理。这样的情况,是不可以认定无效的。
一般情况下,拍卖行是不大可能把地址搞错的。
4、以上俩情况,如拍卖无效,是否可以归还房屋,还是要看法院的具体处理。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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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30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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