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来在国企工作过五年,从2007年10月到2012您8月 期间单位都有给交社保医保,后来辞职到福州发展,在福州的一家私人公司2012年9月大2012年11月工作 但是那里没给交社保医保 这样就中断了三个月 接着我又辞职到福州沃尔玛工作2个月 那里有给交 社保医保 但好像不是接到我前面2012年8月的后面交的 在沃尔玛工作两个月后 我又跳槽到另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从2013年2月到2013年10 这段期间又没交社保医保 ——我想咨询的是我这样社保医保中间有中断的月份是否需要我自己去补齐 否则我接下来的工作是有交社保医保的 那到时候是从0开始计算起 还是按我原来的后面接着算。所谓社保医保交15年 指的是必须连续的15年还是指交齐一共15年的时间就可以了 中间有中断也没关系? 哪位大哥帮忙解答下
什么叫保底的 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