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松江乐都西路867号
联系方式:021-5782571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周六9:00-16:30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 : 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边境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六)、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本人导游证;
(七)、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东路290号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
所需材料: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审批期限
(1)受理期限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受理。
(2)办理期限本市居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省市居民: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2、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标准普通护照200元/本。加项、合订、加注、延期: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