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里有一条说二者承担的义务(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即遗赠只享有权利,而遗嘱继承还要承担义务,但是有了债务两者还不是都要用所得到的财产进行清偿,请问这一条不同有什么具体的意义?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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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6
根据继承法:
1.从依据来说。遗嘱的依据是被继承人的遗嘱,而遗赠的依据可以是赠与人单方面所立的遗嘱,也可以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达成的遗赠扶养协议。
2.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嘱继承与遗赠均可以设定附加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5.遗赠除了通过被继承人`遗赠人单方立遗嘱的方式确立外,还可以通过遗赠方与受遗赠方通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来确立。 扶养人(包括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而且个人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是由双方达成的,如果受赠方依照协议履行协议所确定的义务的话,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就应该高于遗嘱,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话就应该是适用遗赠扶养协议,不过这只是个人看法)。
第2个回答  2009-08-06
两者法律上的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继承,要承担义务;后者是赠送,无义务。

继承对象指法定继承人。一般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或承担赡养义务的义子女等
遗赠对象指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遗赠无须承担任何与受赠方有关的义务(如受赠方的债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07
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遗嘱是在法定继承人内部的。
第4个回答  2009-08-07
对象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是的 则遗嘱
否的 则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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