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12
广东胡律师:
你4000元的诉讼费不会超过500元,不过诉讼的话得看你这个欠条有没有过2年的诉讼期,过了的话你无法进行法律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23
过了2年没追回来又不起诉他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估计官司打不赢
第3个回答 2009-09-12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根据我国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对于财产案件收费,要按照标的额收费,1000 - 50000 元 的,为“标的”× 4%+10 元,即170元。
另外,你的欠条如果写明了借款人、贷款人以及借款数额,一般是可以讨还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09-09-14
你最好先别提让他还钱的事,你说知道你最近紧,先缓一缓,虽然我不催你,但是你得把这个欠条换一下,你把日期改成最近的日期,不然要是过了两年他不还你还不要也没打官司的话,这个欠条也就没用了,过了法律追溯期了,或者,电话录音也行,现在手机录音功能这么强大,你就故意说说钱的事,然后把说话内容录下来,也可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
可是要是打官司的话,钱多少不说,主要是时间长,又是什么审判期啊,又是什么这个那个的,可能得抻好几个月,你要是不怕等,打官司也行,最好去把欠条的日期先换了,等快到欠条所约定时间还不还,再打官司,记住,一定不能过了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