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曲中“喜冤家”为何“喜”,迎春的命运是很苦的?

如题所述

  喜冤家
  《喜冤家》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窥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
  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

  名家点评:
  这首曲是唱迎春的。
  《喜冤家》,意思由于错误的婚配遇上了冤家对头。
  迎春的悲剧是其父贾赦一手造成的。按孙绍祖的说法,是贾政花了孙家五千银子,拿迎春抵了债。作者一再用“中山狼”称呼孙绍祖,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就是他“骄奢淫荡贪欢媾”的注脚。迎春劝两次,他就骂迎春是“酯汁老婆拧出来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迎春这位公府千金哪里经过这个?回到家里啼哭诉苦,王夫人也只能说说“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之类既像安慰又像劝导的话。迎春只提出一点可怜的要求:“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几天后,孙家来人接,她“只得勉强忍情作辞”,回到“狼窟”里去。曹雪芹写了八十回的《红楼梦》就在这个地方绝笔,使我们看不到作者怎样写迎春“一载赴黄粱”的惨状了。高鹗续写的“还孽债迎女返真元”的情节,虽然基本体现了原作者的意图,但嫌太草草了。

  [鉴赏]
  贾府的二小姐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时,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的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 ,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看起来,迎春像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的,但其实,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她从小死了娘,她父亲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将她嫁给孙家,实际上等于拿她抵债。当初,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后来,迎春回家哭诉她在孙家所受到的虐待,尽管大家十分伤感,也无可奈何,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属于夫家的人了,所以只好忍心把她再送回狼窝里去了。
  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可是,有些人偏偏要把这个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功劳记在程伟元、高鹗续书的帐上,认为续书也有比曹雪芹原著价值更高的地方,即所谓“有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因而“在读者中发生更巨大的反封建的作用”,甚至还认为“婚姻不自由,在《红楼梦》中,它是牵动全书的线索。”(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9、31页。)这无非是说,续书把宝、黛悲剧写成因婚姻不自由而产生的悲剧是提高了原著的思想性。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所谓“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如上所述,原著本来就有的。《红楼梦》虽暴露封建婚姻罪恶,但决不是一部反对婚姻不自由为主题或主线的书,把这一点作为“牵动全书的线索”,自然就改变了这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的广泛揭露封建社会种种黑暗的主题,改变了小说表现四大家族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趋向没落的主线,把基本矛盾局限在一个家庭的小范围之内(曹雪芹是通过特殊的典型化手法,有意识地把贾府这个封建宗法制贵族大家庭作为当时整个封建宗法社会的缩影来描写的。人物主要活动场所名曰“大观园”,说它是“天上人间诸景备”,正暗示了这部小说的作意),把读者的视线引到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上去,甚至使人误以为作者在小说开头声称此书“大旨谈情”的“情”,真的就是儿女之情了。这实在是续作者对原著精神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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