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机构设置及职责

如题所述

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是一个负责学校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下设办公室、预算科、会计科、基建财务科和综合科。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经济计划,主持财务年度工作,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协调资金来源,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编制校级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提供财务业务咨询,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4. 统一管理学校帐户和票据,审核二级财务机构设置,并指导基层单位财务工作。

5. 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审批收费项目,监督校内收费执行情况。

6. 负责学校的会计核算和日常财务收支,规范并监督经济行为。

7. 参与基建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审核经济合同和协议。

8. 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制定并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处处长胡金戈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财务处工作,包括年度预算编制、合同审查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等。

副处长叶连顺和吴春雷则协助处长,分别负责特定领域的财务计划编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内务管理和收费工作等。

秘书郑继辉主要负责文书处理、经济合同管理、对外接待以及公章管理和网页维护等行政工作。

预算科负责年度预算编制、收支计划、预算审核及年终决算,同时负责筹资和财务系统的日常维护。

会计科负责执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处理往来款项,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并确保资金安全。

财务处的各级岗位均需履行其职责,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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