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台扩建占用民房怎样补偿

铁路站台扩建占用民房怎样补偿

  1,每个地方的规定标准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而且其标准也是根据被拆迁地段的等级来定级分配的。
  2,主要都涉及一下几个方面的赔偿:、房屋货币补偿或置换、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三章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第十七条 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认。

  第十八条 菜地青苗(含套栽套种果树及其他经济作物)补偿,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地类为补偿依据。

  温室和大棚为一类菜地,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常年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15-18元;

  (二)季节性生产蔬菜的温室菜地,每平方米5-15元;

  (三)大棚生产蔬菜的菜地,每平方米5-12元。

  裸地生产蔬菜的青苗补偿,按下列三种地类标准补偿:

  一类菜地,每平方米4-7元;

  二类菜地,每平方米4-6元;

  三类菜地,每平方米4-5元。

  专业种植果树或其他经济作物的土地,以《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和专家的论证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第十九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果树苗木植株稠密的,由评审专家按果树达到结果龄所应保持的株距进行确认,并按评审专家确认的植株数予以补偿。果树苗木植株密度未超出结果龄所应保持的合理密度的,按实际植株数予以补偿。

  第二十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钢砼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35元;

  (二)砖瓦结构,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备、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三)砖瓦结构,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备和防冻设施的,每平方米20元。

  第二十一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木制式温室,按下列标准补偿;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配套的(包括有灌溉设备、锅炉暖气、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25元;

  (二)木制骨架,生产设施齐全的(包括有灌溉设施、火墙、火炉取暖、水井、棉被等),每平方米18元;

  (三)木制骨架,生产设施不齐全,无取暖设施及灌溉设施的,每平方米14元。

  第二十二条 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大棚,按下列标准补偿:

  (一)钢砼式大棚,每平方米12-16元;

  (二)钢木式大棚,每平方米10-14元;

  (三)纯木式大棚,每平方米8-10元。

  第二十三条 农民每户只限一处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作业用房;作业用房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均按20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但是,无批准手续的不予补偿:

  (一)砖砼式作业用房,每处4000-6000元;

  (二)砖木式作业用房,每处2000-4000元;

  (三)土木式作业用房,每处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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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6
国家修建铁路如果是占用了民房的话,那是在修建铁路初期进行调研,测绘,统计,分析时就一并进行了统一的规划了的。在占用民房时,是要会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进行计划,统计,根据当地民房市场情况,和国家的大政策相结合,共同商议给予被民房的补偿和安置,以及后续出现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所以各地关于房屋在国家建设中被征用的的补偿大的方向,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细节上就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具体制定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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