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了终止合同通知书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得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员工应当前往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完成离职流程,以此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无法找到员工或员工拒绝接收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单位可以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一、如何应对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一) 员工的合法权益,如经济补偿金(因员工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二) 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通常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否则可能错过时效;
(三) 若不完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员工的社保等福利将无法转移到新单位或自行缴纳;
(四) 若用人单位通过快递等方式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对方在寄出60天后,无论员工是否处理,均可视为已送达,从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通知书送交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的行为。这是确保通知书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通常,通知书送达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
首先,应优先选择直接送达,即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交至员工手中。若员工拒绝接收或直接送达存在困难,应制作书面说明,记录送达情况以备不时之需。
其次,若直接送达不可行,应采用邮寄方式,优先选择特快专递服务,将通知书寄送给员工。若邮件被退回,人力资源部门应保存好退回的信件,作为未成功邮寄的证据。缺乏此证据,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可能无效。在获得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进行公告送达,即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员工在收到用人单位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应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亲自交付给员工,若员工拒绝签收,用人单位需做好记录。邮寄也是一种选择,通过邮局将通知书寄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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