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单位报了工伤,工资照常发,还能要肇事方赔偿误工费吗?

肇事方现在不肯赔偿一分钱,让我们直接去找他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赔他多少钱他就只赔偿我多少钱,说自己一分钱不会出,态度非常恶劣,让我直接去法院起诉他,我现在该怎么办?能有什么权益能够主张吗?

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外: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一方无责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认定书之外的其他人,要不要赔偿,取决于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直接关系,如车主把车借给没有驾照或者不适合驾驶的人,司机是公司企业的员工,车辆是挂靠单位的等等,这些情况需要负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以下15个: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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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9
1,要是和机动车发生的车祸,然后你的责任不能多余一半,所以实在不行走走关系,千万不要你主责或者你全责,不然申请不了工伤

2如果是单位申请的话,你要在出院后1个月内把资料给单位,我单位是超过一个月就要让自己去跑,所以当时确认了要哪些资料后就喊跑腿帮我送办公室了

3你要是在下班途中,不能是下班了几个小时的那种哈,然后路线要确定是能到你家的,用百度地图那个APP截个能包含你家和公司的地图,然后打印出来用红笔划伤路线,并且在车祸处打上五角星,这个后面要上交的

4如果以上都符合,咱再来说其他的资料,这个一般单位人事科都有个工伤申请表,直接去要份对照着做就行了

另外注意的就是住院的原件, 责任认定书原件千万要拿自己手里,最好能拿手里的都拿手里,像我就是出院发票那时候以为没用,结果现在肇事方微信拖黑电话也不接,结果单位发住院福利时候只能自己家人跑去保险要原件复印
第2个回答  2021-04-19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单位报了工伤,工资照常发,还能要肇事方赔偿误工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来看,如果在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方除了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即法律并未禁止同时享有两项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04-19
这个情况建议你找专业的律师!
既然是对方全责那么他肯定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他就应该承担所有后果。
他不想承担的话,可以有法律程序,交警是怎么处理的呢?先看看交警如何处理。
就算单位报了工伤,他还是要有一定的赔偿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来看,如果在交通事故受到的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方除了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享有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追讨民事赔偿的权利。 即法律并未禁止同时享有两项权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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