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是找不到人如何办理离婚?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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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1

1、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的另一半消失不见满两年,当事人想要离婚,可以先到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另一半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作出另一半宣告失踪的公告,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可就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作出单方判决。2、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发出公告。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消失的另一半发出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也可以单方面做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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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2-02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就此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1) 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处理离婚诉讼找不到另一方当事人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如此操作: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不确定另一方是否出现意外,或者是另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如拒绝为子女提供基本的生活、教育费用,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2-01
法院诉讼。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因此,除以上情况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2-01
1、有充分证据可以让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就踏踏实实地、不急不躁地等上半年,把一审程序走完,因为结局乐观,我们可以期待; 2、没有可以判决离婚的充分证据时,“早去早回”,即不要再犹豫了,早点去法院起诉,之后因为找不到人法院会劝你撤诉,或通知你拿钱作公告时,切记,不要纠缠,果断撤诉!因为:第一,在明知法院不会判离的情况下为什么去要白白耽误至少5个月的时间?第二,把这第一次起诉作为二次起诉时感情不和的证据,踏踏实实回家等半年后就可以再次起诉了,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虽不是百分百成功,但成功的机会还是较第一次要大得多。总之,撤诉就是为了节省时间! 3、在第二次起诉仍不成功且仍不见人的情况下,这时距第一次起诉可能就将近一年了,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就可以视为感情不和而使法院作为准予离婚的判决。所以,也没必要去第三次起诉,等到满两年时,和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沟通好,让他们给出一份对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证明,这样法院多会判决离婚的。不要嫌慢,这已经算是最有效的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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