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低保无房家庭的申请登记从6月1日起正式开展,由区民政局、区建设局(住宅局)、各街道办等部门共同负责,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由区民政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龙岗区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常住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三是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目前,由区建设局(住宅局)编制的《深圳市龙岗区廉租住房配租操作指南》已于3月出台,受理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街道社会事务办或社区工作站领取《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向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追问谢谢!如果达不到这三个条件就申请不到,对吗?
追答应该申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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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是什么意思?
追答采纳我的回答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