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费事每个供暖季交一次,济南市供暖季是每年的11.15至次年的3.15,如遇特殊情况市政部门会进行相关日期的协调。2016年济南市缴费日期截止到2016.11.15,逾期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由于热企尚未接到物价部门调价通知,今年采暖费用仍执行往年标准,供暖季仍从11月15日开始。按照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普通居民用户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低保及特困家庭按照19.5元/平方米的采暖费标准收取(仅享受一套住房采暖缴费优惠)。
追答非居民住宅取暖费(据2010119号文)每平方米3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