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法律文书会通过EMS送达吗

全国法院法律文书会通过EMS送达吗

全国法院法律文书不会通过EMS送达。
送达文书有以下规定:
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2、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3、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4、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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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1
绝大多数的法院都是与邮政局合作,由邮政局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因为邮政局的网络覆盖全面,尤其是农村,这是其他快递公司所不能达到的。
邮政局有专门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印制的专递信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一般情况下,如果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是会以通过EMS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这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可以采用的邮寄送达方式。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此之外,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还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即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将法律文书送达到被告住所地,由被告直接签收。或者被告不在的,由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负者签收。若是其有聘请诉讼代理人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诉讼代理人;2、在送达文书的过程中遇到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可采取委托送达方式,即送达人对其送达的全过程拍照或录像进行记录,或者是邀请相关的基层组织进行见证,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字;3、转交送达,即受送达人身份特殊的,可能是军人或正在被采取强制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犯罪分子;4、公告送达,即人民法院在找不到受送达人的情形下,会在受送达人户籍所在地以及现居住发布公告,通知其相关诉讼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3个回答  2016-10-09
会,通过EMS送达是邮寄送达的一种方式。
但一般是路途较远,不方便通过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的才会采取这种方式。

参考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0-01
基本上全是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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